商业热点 > 商业洞察 > 浙江中孚环境及多名高管收警示函 - 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196万元且信披滞后

【浙江中孚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孚环境及多名高管收警示函 - 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196万元且信披滞后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7-3 16:39:00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7月3日,根据浙江证监局发布的公告,浙江中孚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有关人员收到了警示函。被警示的人员包含公司当时担任老总兼总经理陈建新、当时担任财务责任人陈涛、当时担任财务责任人沈晓敏、吉小华。

  经查,浙江中孚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在2023年度至2025年度期间,控股股东陈建新以备用金、临时借款等形式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合计196万元。截止到2026年6月,上述资金的本息已逐渐归还,但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表现,并且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6年才逐步披露此事项。公司和有关人员的表现违反了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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