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7月13日,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披露行政处理信息。富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因3项问题被出具警示函。经查,该公司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未独立开展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未对投资标的进行现场尽职调查,未能发现投资标的注册地址无人办公情形,说明公司在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进程中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上述相关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依据有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富德股权投资基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