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根据青岛证监局发布的公告,山东国信喜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夏安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经查,国信喜海私募未履行老实守信、谨慎勤勉的义务,也未根据合同约定管理私募基金并进行投资。同时,国信喜海私募宣传材料存在虚构或不实的内容。以上行为均违反了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