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理决定书,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责令改正,并被没收业务收入约118万元人民币,并处以约236万元罚款,合计罚没约354万元;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民、李杰分别被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经查,天圣制药(002872)2017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约9220万元人民币,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0.21%。兴华所为天圣制药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出具了标准无保存意见的审计报告。兴华所在审计执业进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叶民、李杰为该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
重庆证监局明确兴华所审计进程中三大程序严重缺位,未勤勉尽责:
销售费用本质分析程序执行不到位。未按审计计划测算合理预期值,对销售费用变动不一样的分析流于形式,未能识别天圣制药通过账外资金池虚增利润的做假行为。
存货及营业成本细节测试程序执行不到位。未明确抽样范围、无抽样方法留存记录,样本未覆盖向个人采购药品的交易类型,未获取到存货及营业成本真实准确的审计证据。
预付账款及在建工程本质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对异常预付款保持职业怀疑,函证回函率低时未记录二次函证判断过程,替代程序存在瑕疵,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付款凭据未进一步核查就出具无异常结论。
对于兴华所提出“做假高度隐蔽超出常规审计识别范围、量罚过重”的申辩意见,重庆证监局复核后不予采用,明确指出其未保持合理职业怀疑、本质程序执行缺位,量罚已综合考量违法情节与配合调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