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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赛新材】罕见!被指恶意提起诉讼致对方IPO失败 - 上市公司被要求赔偿损失8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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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晚间, 天晟新材 (300169.SZ)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月6日收到 山东省 青岛市 中级人民法院(简称“青岛中院”)送达的文书,青岛中院已经受理保定维赛 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维赛新材”)诉公司因恶意提起 知识产权 诉讼损害责任纠纷一案。
在诉讼书中,维赛新材请求法院判令 天晟新材 公开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流失合计8020万元。
天晟新材 为何被提起诉讼?对于本次诉讼,维赛新材认为, 天晟新材 此前全面的诉讼请求造成维赛新材丧失上市条件和审核门槛,最终造成维赛新材错过了上市窗口期、被迫终止上市。
IPO上会前夕, 天晟新材 曾提起专利诉讼
公开资料显示, 天晟新材 主要从事高分子发泡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含软质发泡材料、结构泡沫材料和上述材料的后加工产品。维赛新材也从事高性能结构泡沫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核心产品包含PVC结构泡沫、PET结构泡沫等。
2023年3月份, 天晟新材 以维赛新材VICELL-V系列结构泡沫材料侵犯其发明专利为由,向青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9860万元人民币,并要求销毁库存产品。
据《证券日报》,彼时正值维赛新材递交IPO招股书的关键期,其核心产品PVC结构泡沫贡献了80%的营业收入。招股书显示,2023年上半年,维赛新材净收入为6409.72万元人民币,而 天晟新材 索赔金额远超维赛新材半年度利润规模。
对此,维赛新材向国家 知识产权 局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2023年9月份,涉案专利因“缺乏创造性”被宣告全部无效,青岛中院随后驳回 天晟新材 的诉讼请求。
随后, 天晟新材 转而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同步对维赛新材的5项专利发起无效宣告。2024年1月29日, 天晟新材 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2023)最高法知民终3117号《民事裁定书》,终审裁定驳回 天晟新材 对维赛新材的起诉。
在专利诉讼与无效审查的双重压力下,维赛新材的IPO进程遭遇重创。
2024年1月17日,深交所上市委原定审议维赛新材首发申请,却因重大事项临时取消会议。彼时,维赛新材已披露诉讼可能造成“核心产品停售风险”。
2024年4月24日,深交所发布公告称,由于维赛新材取消上市申请,深交所决定终止其IPO进程。IPO失败后,维赛新材原计划通过上市募资扩产项目也搁浅。
天晟新材 及公司老总被诉,遭索赔8000万元
2月7日晚间, 天晟新材 披露,维赛新材认为公司上述诉讼请求造成维赛新材丧失上市条件和审核门槛,最终造成维赛新材错过了上市窗口期,被迫终止上市,因此对公司提起诉讼。
在维赛新材对 天晟新材 的最新起诉书中,维赛新材请求法院判令 天晟新材 赔偿经济流失8000万元、维护权益开支20万元人民币,并要求 天晟新材 公开道歉及承担诉讼费用。其中,吴海宙为 天晟新材 老总,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对公司持股比例为7.80%。
据《证券日报》,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文平表示:“就本次诉讼案而言,维赛新材IPO失败是否源于 天晟新材 的诉讼,和8020万元损失的认定,均有待法院依据证据全面权衡、综合判断。” 
图源: 天晟新材 2月7日公告
天晟新材 在前述公告中表示,由于本次涉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天晟新材 目前暂时无法合理估计其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另外,本次诉讼造成 天晟新材 名下3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冻结金额8.44万元。对此, 天晟新材 表示,该3个银行账户不属于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实体的主要经营账户,不影响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造成本质影响。
据《每日经济新闻》,2月8日,记者致电 天晟新材 ,职员表示,公司目前正积极应诉,具体以公告事实为准,若后续有新的进展,公司也会继续发布公告。此前侵害专利权案件终审被驳回,主要系该专利效力的案件仍在审理进程中,要等该案件审理完成,才会有新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