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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悦科技】永悦科技实控人陈翔再涉违规被取保候审,其屡次触碰信披红线
【查看信息来源】 9-14 15:16:20
9月14日晚间, 永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永悦科技 ”或“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取保候审的公告。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翔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被 泉州市 公安局取保候审,自9月12日起执行。尽管陈翔已不担任公司职务,且公司强调生产经营正常。此次调查其实不是陈翔第壹次涉足法律纠纷,其曾因两次泄露内幕信息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罚款400万元人民币,并因未履行增持承诺遭上海证交所公开谴责。
公告披露,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自实际控制人陈翔处获悉, 泉州市 公安局对其出具了《取保候审决定书》,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侦查所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2025年9月12日起算。
目前,陈翔未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或其它任何职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次调查其实不是陈翔第壹次涉足法律纠纷。2024年4月,陈翔因涉嫌信息披露非法被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同年8月因 无人机 合同信息披露误导性陈述、关联方资金占用等诸多问题,被处以罚款。2024年11月,其因涉嫌职务违法被 盐城市 大丰区监察委员会留置并立案,引发公司股票价格连续跌停。
今年4月28日晚间,当时还“戴帽”的ST永悦发布公告称,其实际控制人陈翔因两次泄露内幕信息,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罚款合计400万元。
经查明, 永悦科技 及永悦智能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在河南开展 无人机 业务并签订相关合同,该业务属重大事件,公开前属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23年5月31日至8月28日。陈翔作为 永悦科技 当时担任老总,属内幕信息知情人。陈翔2023年5月认识了李某。2023年5月至6月,李某我们时常与陈翔联系并到访永悦智能工厂,了解公司业务情况及商业模式。不晚于6月14日,陈翔向李某泄露内幕信息。6月23日,陈翔再次向李某泄露内幕信息。
另外,永悦智能与平舆畅达签订的3亿元《销售合同》也属于重大事件,该重大合同解除事项属于重大事件的重大进展,公开前构成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23年9月11日至9月18日。陈翔属内幕信息知情人。2023年8月28日, 永悦科技 披露3亿元 无人机 合同后引发舆情,为帮助处置舆情,陈翔朋友付某言与陈翔联络频繁。9月13日上午12时57分左右,陈翔在通话中向付某言泄露内幕信息。
依据《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一条第壹款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陈翔两次泄露内幕信息的表现合计处以400万元罚款。
此前,2月6日,上海证交所对ST永悦实际控制人暨当时担任老总陈翔予以公开谴责。
经查明,2024年2月8日,ST永悦披露《关于部分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暨当时担任老总陈翔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形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股份金额很多于250万元且不高于500万元。
2024年8月9日,ST永悦公告称,陈翔的股份增持计划未能在原定期限内完成,上述主体决定将股份增持计划的履行期限延长,延长期限为1个月。
2024年9月25日,ST永悦再度公告称,截至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陈翔累计增持金额分别为7.95万元。前述主体增持金额未能达到原定增持计划金额的下限,本次增持计划未完成,增持计划完成率为3.18%。
上海证交所表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面向全市场披露增持股份计划,是其作出的公开承诺,理应严格遵守、及时履行。但ST永悦实际控制人暨当时担任老总未根据前期披露的增持计划实施增持,增持计划完成率仅为3.18%,严重影响市场合理预期。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海证交所对ST永悦实际控制人暨当时担任老总陈翔予以公开谴责。
业绩方面,8月29日, 永悦科技 发布2025年半年报。报告显示,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4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16%;归母净收入为-617.45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5.24%;扣非归母净收入为-624.69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5.45%;基本每股收益-0.02元。
二级市场上, 永悦科技 收报6.46元/股,总市值23.21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