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月13日, 泓淋电力 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的第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将位于 威海市 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诺路 泓淋电力 新能源 产业园内的部分厂房出租给关联方 威海市 泓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泓淋集团”),用于办公用途。本次租赁面积合计约1,428平方,租赁期限为三年,租金为人民币120元/平方/年(含税、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三年租金总额合计人民币514,080元。泓淋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暨公司关联方,本次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