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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茂江】自然人公茂江内幕交易获利60万元 - 被证监会没一罚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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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行政处理决定书,对公茂江内幕交易行为进行立案侦查,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作出行政处理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举行听证会,听取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2025年1月17日,相关公司发布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的公告,该要约收购事项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贰款第八项、第九项规定的重大事件,公开前属于证券法第五十二条第贰款规定的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不晚于2024年12月16日形成,公开于2025年1月17日。公茂江不晚于2025年1月15日知悉内幕信息。2025年1月16日、1月17日,公茂江控制使用多个证券账户买入相关公司股票,内幕信息公开后全部卖出,获取利益607,237.75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没收公茂江违法所得607,237.75元,并处以1,821,713.25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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