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广网络 3月20日晚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贵州证监局《关于对 贵州省 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李巍、翟海虹、黄宗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公司存在部分抵债资产作价依据不充分、跨期确认投资收益等诸多问题,造成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不准确。另外,公司未及时披露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公司当时担任老总兼代总经理李巍、财务总监翟海虹、董事会秘书黄宗文,未根据《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行为负主要责任。根据《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贵州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李巍、翟海虹、黄宗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察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