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披露已经收官,但有多家上市公司却在最后时刻因各种原因造成年报“难产”,而年报“难产”造成的一连串阵痛反应,可能令相关上市公司面临新的危险。
4月30日晚, 东旭蓝天 、 东旭光电 、 普利制药 、 *ST越博 在内的7家A股公司表示无法在法定期限披露2023年年报。探究原因,有财务信息等未能完成核对查证拖累,有会计师“临阵”解约,还有受独董投出反对票影响的,个别公司还因之前遭到监管处罚尚未完成自查整改造成年报“难产”。
工作节奏慢“拖累”年报披露
在规定好的时间却拿不出年报,相关公司的解释也是各种各样。
首先来看“东旭系”两家公司。 东旭蓝天 和 东旭光电 两家公司原本约定在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报和2024年一季报,但到了4月30日当天,两家公司同时发布公告称,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对于年报“难产”,两家公司的说法一致:财务信息等相关重要事项未能完成核对查证程序。
因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报,根据深交所有关规定, 东旭蓝天 和 东旭光电 的股票也将从5月6日开市起被实施停牌。
进一步来看,两家公司均表示,若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年度报告,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其实, 东旭蓝天 和 东旭光电 的年报“难产”已经有前兆。根据两家公司之前公告,2023年年报的披露时间应为4月27日。回顾来看, 东旭蓝天 和 东旭光电 4月26日晚公告称,因年报编制及复核工作进度晚于预期,相关工作尚需进一步完善,为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经向深交所申请,将2023年年报及2024年一季报披露时间变更至4月30日。
然而,申请延期后, 东旭蓝天 和 东旭光电 仍未能如期完成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对于后续事宜, 东旭蓝天 和 东旭光电 分别表示,正在努力推进相关工作,强化与年报编制各相关方的工作沟通,确保尽早披露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壹季度报告,但不排除最终无法实施既定安排,造成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可能。
会计师“临阵”解约、独董投反对票致年报“难产”
已走到退市边缘的 *ST三盛 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则是因为会计师“临阵”解约。
具体来看, *ST三盛 4月30日晚公告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壹季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为4月30日。4月25日,公司收到北京兴荣华发来的《解约通知书》,北京兴荣华辞任年审会计师,造成公司无法在法按时间内披露定期报告。
对于“临阵”解约,北京兴荣华也给予详细说明。在4月25日向 *ST三盛 发出的解约通知书中,北京兴荣华措辞严厉,并给出解约三大原因:一是公司直到今天未根据约定如实、完整、及时、规范地提交被审计资料,缺乏关键审计证据;二是不及时回复监管机构提出的关注事项,部分董事对关注事项回复内容仍持有不答应见;三是部分人员在沟通进程中存在言论不妥的表现。
屋漏偏逢连夜雨。 *ST三盛 还面临高管“贪生怕死”的情景。4月30日晚, *ST三盛 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责任人、财务总监与董事会秘书张发军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发军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责任人、财务总监与董事会秘书职务。
对于无法按期披露年报, *ST三盛 称力争尽早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壹季度报告,同时全力维护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同样因会计师解约而至年报“难产”的还有 *ST越博 。公司4月30日晚披露,因年审机构辞任公司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3年度报告,公司存在被终止上市的危险。
ST华铁 、 威创股份 则因独立董事投出审议反对票,造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两家公司股票都将自5月6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时间不高于两个月。
对于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影响,两家公司均表示,根据《深圳证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若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年度报告,深交所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自查整改尚未完成致年报“失约”
与前述公司不同, 普利制药 的年报“迟到”主要因素是之前遭到监管处罚尚未完成自查整改所致。
普利制药 公告称,公司因无法在法定期限内(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壹季度报告,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5月6日起停牌。
对于年报“失约”原因, 普利制药 称,公司于4月16日收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海南 普利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海南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等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要求公司对相关年度营业收入、利润等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准确性进行自查。因公司自查工作仍需要一按时间,并可能涉及会计过失更正事项,该会计过失更正事项对年报数据认定的影响尚不确定。
普利制药 进一步表示,因自查整改尚未结束,目前无法确定2021年、2022年的财务数据,公司尚无法向2023年年报审计机构提供2023年期初数准确的审前财务报表。因未向2023年年报审计机构提供经公司确认生效的审前财务报表,截至4月30日,年报审计机构尚未出具2023年审计报告。
其实, 普利制药 计划4月29日发布2023年年报,但公司4月26日晚公告称,为进一步完善定期报告相关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公司年报披露时间延长至4月30日。
对于 普利制药 的“失约”,监管职能部门也是第壹时间关注。深交所4月30日对公司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说明目前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尚未出具审计报告的具体原因,天健所与公司管理层就审计工作相关事项是否存在重大分歧,审计进程中是否存在审计受限或其它不妥情形,是否可能存在出具相关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情景及具体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