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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飞龙】天赐材料子公司商业秘密案获判决 - 李胜和郑飞龙被判刑并处罚金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5 19:25:41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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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中社2月5日电 天赐材料 (002709)发布公告,近日其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 新材料 有限公司收到 江西省 九江市 濂溪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该案涉及被告人李胜和郑飞龙因侵犯商业秘密罪被起诉。李胜在九江天赐工作期间,违反保密义务,向浙江研一 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 永太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泄露了公司的商业秘密,获取违法所得429万元人民币,郑飞龙则获取116万元。

  根据判决,李胜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450万元人民币,郑飞龙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罚金150万元。另外,李胜需退缴违法所得182万元人民币,郑飞龙需退缴116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李胜违法所得人民币246万元人民币,依法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此案件的判决对公司的收益和未来利润可能发生不确定影响,详细情况将根据案件进展进行后续披露。

  2024年前三季度, 天赐材料 实现收入88.63亿元人民币,归母净收入3.38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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