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举行“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增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检第五十五批指导性案例,通报近年来证券犯罪检察工作进展和成效;发布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壹批指导性案例,通报近年来证券行政执法工作进展和成效。
推动形成崇法守信的良好资本市场生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晓燕表示,这次发布的案例涵盖财务作假、欺诈发行、违规披露、内幕交易、操作证券市场等重点打击领域,对上市公司实控人、老总、高管、金融从业人员、中介组织人员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人员等全链条追究责任,引导警示上市公司、金融机构、中介组织等市场各方主体依法融资、合法交易、诚信经营、履职尽责,推动形成崇法守信的良好资本市场生态。
葛晓燕介绍,2022年至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证券犯罪366件、1011人,起诉案件数、人数年均增长30.5%和16%。
官方数据显示,2022年至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欺诈发行证券,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财务作假犯罪案件69件、185人,最高检挂牌督办31件重大案件,已经有27件提起公诉;全国检察机关起诉内幕交易、操作证券市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交易类案件284件、790人,持续加大对上市公司大股东、实控人、董监高等“关键少数”,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和职业操作团伙等黑灰产业链的追究责任力度;全国检察机关起诉私募基金犯罪598件、2805人,最高检挂牌督办三批24件重大涉私募基金犯罪案件,已经有16件提起公诉。对以私募之名非法募资,挪用、侵占私募基金财产,利用私募基金内幕交易、操作市场等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助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为投资者根本利益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李明指出,“资本市场是金融强国建设的重要支撑,是企业融资的重要场所,也是数亿 老百姓 投资的重要渠道。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我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的重中之重。欺诈发行、财务作假、操作市场等犯罪行为扰乱破坏市场秩序,侵蚀市场信用根基,甚至还会诱发金融风险,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严重打击投资者信心。”
李明表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执法的职责使命,就是遵循反证券欺诈的基本逻辑,通过惩办违法“已然”,震慑违法“未然”,激浊扬清,修复信用,为资本市场公平秩序保驾护航,为广大投资者根本利益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近年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资本市场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不断增强广大投资人的安全感。
对财务作假案件实施全链条打击惩处
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艳春表示,从近年行政处理案例看,上市公司财务作假系统性、隐蔽性、复杂性特征越发突出:一是“假账做全套”,对资产、收入、成本、利润、资金流等会计科目系统性同步做假,财务数据形成勾稽,甚至有的对生产、采购、销售、物流、库存等经营环节全链条整体遮掩,识别难度持续加大;二是利用隐秘关联方、“壳公司”、第叁方构建无经济实质的交易,以合法形式遮掩非法目的,隐蔽性不断增强;三是大股东、实控人“驱动型”做假频发,有近15%的财务作假同时伴生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许多问题,公司治理和内控体系约束不足;四是为满足融资条件、维持上市地位或避免大股东股权质押“爆仓(好比:本金10万元人民币,又向券商借了10万元人民币,你仅需亏50%,自己的本金就输光了,暴仓就这事理)(好比:本金10万元人民币,又向券商借了10万元人民币,你仅需亏50%,自己的本金就输光了,暴仓就这事理)”实施的财务作假有所抬头,二级市场向一级市场的危险外溢时有发生。
针对上述情况,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持续对财务作假案件实施全链条打击惩处:在处罚力度方面,2024年对61起财务作假案件作出行政处理,同比增长17%;案均处罚金额1577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对7起案件根据法定高限处以罚款,同比增长75%;对69名“董监高”人员实施市场禁入,同比增长9.5%。在责任追究方面,有35起案件在处罚上市公司及其责任人员的同时,还追究大股东、实控人等组织指使责任,同比增长近60%;对39家中介机构作出行政处理,对5家中介机构暂停业务,不断压实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的“看门人”责任。在监管协同方面,牵头建立第叁方配合做假线索通报处理机制,将金融机构、上下游客户、第叁方企业等配合做假的线索移交相关主管部门或属地政府。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赵冬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