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评论员贾运可
东方集团 (SH600811,股票价格1.93元,市值70.61亿元)的立案侦查事件终于有了新进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初步查明,公司披露的2020年至2023年财务信息严重不实,涉嫌重大财务作假,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此消息一出,市场震动,截至发稿,公司股票价格应声跌停。
上市公司财务作假是资本市场的毒瘤,不仅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也破坏市场的公平性和权威。 东方集团 在2021~2023年,营业收入持续下滑,归母净收入长期亏损,但仍通过粉饰财务报表维持表面上的稳定。直至2024年6月,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16.4亿元存款提取受限,公司才“事情败露”。值得注意的是,在财务危机爆发后,为抚慰市场和投资者,公司实控人曾承诺将在3至6个月内解决流动性问题,如今承诺落空,更加剧了市场的不信任。
对 东方集团 而言,这不仅是一场法律危机,更是生存危机。一旦最终被认定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股票将被强制摘牌,曾经积累的市场声誉和品牌形象将完全崩塌。做假行为曝光后,企业的融资能力将大幅下降,合作伙伴与客户也有可能存在因信任丧失而纷纷撤离。其实,这种影响已经初步显现。公司2月28日晚间披露的《关于预重整第壹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显示,根据有关规定,因公司已经被立案侦查,且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危险,属于有关规定“不具备作为上市公司的重整价值”的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上市公司财务作假往往离不开审计机构的“默许”甚至“配合”。 东方集团 的财报显示,2020年至2023年,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均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其中2020年至2022年的三年财报均获得了标准无保存意见的审计报告。这意味着,审计机构未能及时识别并揭示相关风险,反而给予了合规背书。这一事实不仅袒露出审计机构在执业进程中可能存在的审查不严、风险控制薄弱等许多问题,也引发外界对其是否存在合谋做假的疑惑。监管职能部门在调查 东方集团 的同时,也应彻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厘清其在此次事件中的责任,并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管,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东方集团 此次事件是资本市场的反面典型。要让资本市场真正施展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务必强化监管、完善制度、提高犯罪成本,形成强有力的震慑。监管层对此类案件的处置态度,将直接影响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只有以“零容忍”的标准严厉惩戒财务作假,才能让市场真正回归诚信与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