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198.SZ,以下简称“ 纳川股份 ”)再涉诉。
目前, 纳川股份 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 福建省 泉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文书,因1.2亿元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未按期偿还,中国 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以下简称“ 光大银行 泉州分行”)对公司发起诉讼。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 纳川股份 已屡次发布公告称其欠付银行借款利息,除上述1.2亿元贷款外,该公司在 民生银行 、 厦门银行 等银行还有约2.2亿元贷款余额。对于欠付银行借款利息原因, 纳川股份 方面表示,受公司所投资PPP项目、BT项目应收账款长期拖欠、市场竞争加剧等多重影响,公司资金流极为紧张。
案涉1.22亿元
纳川股份 此次涉诉,共涉及约1.22亿元未偿支付贷款本息等。
披露信息显示, 光大银行 泉州分行此次起诉 纳川股份 案由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主要诉求为判令 纳川股份 立即偿支付贷款本金1.2亿元人民币,及暂计至2025年1月20日的利息约153.33万元、复利6539.34元,并按约支付自2025年1月21日起至实际清偿借款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等。
另外, 光大银行 泉州分行还诉请判令 纳川股份 支付相应律师服务费2万元。叠加上述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两项诉求金额暂合计约1.22亿元人民币。
上述贷款于2023年就已发放至 纳川股份 。 光大银行 泉州分行方面指出,其2022年12月与 纳川股份 签订了《综合授信协议》,并于2023年12月签订了三份《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依照相应协议约定, 光大银行 泉州分行向 纳川股份 发放相应借款。
尔后,2024年6月, 光大银行 泉州分行与 纳川股份 等相关方签订了三份《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变更协议》,约定变更上述贷款期限。
光大银行 泉州分行方面指出,上述借款合同履行期间, 纳川股份 未依约按期支付利息,相关方也未履行担保责任,因此对 纳川股份 及相关方提起诉讼。
纳川股份 上述贷款还涉及多项抵押物。
2023年2月, 光大银行 泉州分行与江苏纳川管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纳川”)、武汉纳川管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纳川”)分别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两公司将其名下房地产抵押给 光大银行 泉州分行。另外, 纳川股份 以其持有的 泉州市 启源纳川 新能源 产业股权投资合伙公司(有限合伙)20%的财产份额出质,担保相应债权。
江苏纳川与武汉纳川均为 纳川股份 全资孙公司。上述抵押物中,江苏纳川名下房产位于 泗阳县 经济开发区桂林路南侧金鸡湖路西侧,包含两厂房、办公楼及研发楼,均为工业房地产。武汉纳川名下房产则是位于黄金山开发区鹏程大道111号的仓库、办公楼、厂房、科技楼。除上述诉求外, 光大银行 泉州分行还诉请判令其对相应抵押物享有抵押权,有权就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抵押物的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资金流紧张
其实, 纳川股份 已屡次发布公告称,公司资金流极为紧张,致使公司部分应付银行流动贷款利息未能如期偿还。
截至2025年2月份,除上述1.2亿元贷款外, 纳川股份 欠付银行利息还涉及约2.2亿元贷款本金。
其中, 纳川股份 与中国 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泉港支行之间贷款余额为1.4亿元人民币,欠付利息金额为60.28万元;与 厦门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鲤城支行之间贷款余额为7960万元人民币,欠付利息金额为30.85万元。
包含上述1.2亿元贷款在内, 纳川股份 欠付银行利息涉及贷款余额约3.4亿元人民币,欠付利息金额共142.80万元。
另外,截至2025年2月21日, 纳川股份 及子公司逾期银行债务金额累计约1.72亿元人民币,占该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22.83%。
对于欠付银行利息原因, 纳川股份 方面解释称,主要受公司所投资PPP项目、BT项目应收账款长期拖欠、市场竞争加剧等多重影响,公司资金流极为紧张。
同时, 纳川股份 方面也坦承,因上述债务逾期,公司及子公司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费用,造成公司的财务费用增加,存在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或资产被冻结的危险,可能对公司财务情况及日常生产经营发生不利影响,并对公司今年度业绩发生影响。
其实,相应情况的确已对 纳川股份 业绩发生影响。据其发布的业绩预告,2024年度该公司预计归母净收入亏损3亿—4.5亿元人民币,扣非净收入预计亏损2.4亿—3.9亿元人民币。
“受资金流动性影响,公司银行借款逾期、经营债务无法按时支付,造成公司计提的罚息、违约金增加。”除上述相关项目应收账款长期拖欠等原因外, 纳川股份 方面表示,公司2024年度业绩亏损,还因公司对部分子公司进行停业停产,造成部分主体资产出现减值迹象,公司依规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相应事项,记者致电 纳川股份 董秘办采访。对方表示领导行程较忙,暂不便接受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