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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股份】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联创股份3月24日停牌一天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3-23 10:39:31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联创股份】 【2018】 【年度报告】 【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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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商报讯(记者马换换王蔓蕾)3月22日, 联创股份 (300343)披露公告称,公司股票自3月25日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 联创股份 ”更改为“ST联创”;股票代码不变,仍为“300343”;实施其它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日涨下下跌幅度度限制不变,仍为20%。公司股票自3月24日开市起停牌1天,将于3月25日开市起复牌。

  公告显示, 联创股份 于3月19日收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显示,2017年9月29日, 联创股份 与高胜宁等人签署《股权收购协议》,决定以现金形式收购上海鏊投网络科技(以下简称“上海鏊投”)50.1%股权;2018年8月17日,公司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鏊投49.9%股权。其后,公司先后5次披露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以下统称《交易报告书》)。

  山东证监局表示,2016年1月至2018年6月,上海鏊投通过借用体外资金、购买虚假业绩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造成 联创股份 《交易报告书》存在虚假记载。

  另外, 联创股份 于2017年11月将上海鏊投并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2017年11月至2019年6月,上海鏊投通过借用体外资金、购买虚假业绩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造成 联创股份 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山东证监局决定对 联创股份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高胜宁、李洪国、王蔚、齐海莹、胡安智、邵秀英、郝志健等相关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30万元不等罚款。

   联创股份 表示,根据《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景,公司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但未触及《深圳证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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