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天津证监局公布一起市场操作案件行政处理决定书,对自然人徐阳采取“没一罚三”的严厉措施,合计罚没金额达3.96亿元人民币,成为2025年证券监管领域针对个人金额最高的罚单之一。
来源:天津证监局
经天津证监局立案侦查,徐阳在涉案期间通过控制多个证券账户,以虚假申报手段操作多只股票,合计获取利益9897.29万元。上述违法事实,有询问笔录、情况说明、有关合同、证券账户资料及银行流水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徐阳在听证会上提出多项申辩意见,包含部分账户非其控制、证据合法性存疑、未造成市场影响等。但天津证监局经复核认定,其行为触及了《证券法》第五十五条关于“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大量申报并撤消申报”所界定的操作证券市场的表现。最终,天津证监局决定没收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以三倍罚款,合计3.96亿元人民币。
从监管公告来看,本案中徐阳的操作手法或涉及“幌骗交易”,这一行为多与程序化交易、高频量化策略关联。
在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发布的报告《证券市场操作行为认定指引(试行)》中,幌骗交易被定义为操作者做出不以成交为企图的频繁申报与撤消,误导其它投资者,影响证券价格或成交量的表现。
在具体操作上,有研究称,幌骗交易者提交了大量的订单申报,尤其是在买方一侧,提交了更多的巨额买单,制造了更大的订单不平衡压力,并在成交前撤消;受操作影响,被操作股票成交比例上升,吸引了小额投资人的流入,增加了股票价格的波动性。
近年来,监管职能部门对此类操作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加大。2024年6月,沪深交易所曾就程序化交易管理细则征求建议,明确将对高频撤单行为实施重点监控,并研究通过收取流量费、撤单费等行径抑制异常交易。
近期,因操作股票价格而受到巨额罚单的个人投资者正在增多。
3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一份行政处理决定书显示,杨某因操作“ 安奈儿 ”等多只股票,违法所得1.4亿元人民币。根据当事人犯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水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没一罚一,合计罚没金额逾2.8亿元人民币。
2月20日,深圳一男子谢某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罚没超1.7亿元人民币。据披露,在涉案期间,实际控制并使用多个证券账户,以连续交易、拉抬、虚假申报、封涨停等行径操作“渝三峡A”等多只股票,违法所得合计8145.26万元。
今年2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艳春介绍,2024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42起操作市场案件作出处罚,合计罚没金额为49.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2.2%,其中千万元以上罚单占比41.9%,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操作犯罪案件32件,移送犯罪嫌疑人10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