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晚间,*ST东方公告称,公司股票已经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股,触及终止上市条件,自4月15日开市起停牌。
*ST东方触及“市值退”指标
公告显示,*ST东方在4月14日收到上海证交所下发的《关于拟终止 东方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
《事先告知书》显示,截至4月14日,*ST东方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股,根据《上海证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等规定触及终止上市条件。
4月14日收盘,*ST东方股票价格报0.36元/股,总市值为13.17亿元人民币。截至2024年第叁季度末,公司股东人数达12.90万户。
公告显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ST东方计划自4月15日开市起停牌。
上海证交所上市委员会将在*ST东方提出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有关期限届满,或听证程序结束后的15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ST东方上市事宜进行审议。上海证交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对*ST东方的终止上市决定。
此前被查出累计虚增营业收入超161亿元
4月14日,*ST东方收到上海证交所下发的《关于 东方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察管理工作函》(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
《监管工作函》显示,前期,*ST东方收到了《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应妥善处理有关事项,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积极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显示,2020年至2023年,*ST东方出于维持农产品贸易市场占有率、满足融资需求和业绩考核等目的,长期开展农产品融资性贸易和空转循环贸易,累计虚增营业收入达161.3亿元人民币,虚增营业成本达160.73亿元人民币。
此前,上海证交所向*ST东方发出通知称,其股票将自3月18日起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警示,后续将根据最终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依规实施退市。
*ST东方建立于1992年,1994年在上海证交所主板上市,是一家大型投资控股型公司集团,业务经营范围包含金融产业、农业及食品产业、 新型城镇化 开发、港口交通、信息安全产业、能源产业、资源物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