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金融监管总局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已于近期联合发布《关于在银行信贷等业务领域开展审计报告批量检验试点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通知》),在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审计报告批量检验试点工作。
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基础建设情况、审计报告检验工作需求,《通知》确定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为试点,试点期限是1年。素喜智研顶级研究员苏筱芮在接受记者微信采访时表示,试点的展开,有望从源头发现与识别不合规的审计报告,净化审计服务专业市场,对提升银行资产质量甚至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起到良好助推作用。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
8家银行被定为试点机构
《通知》明确,试点工作旨在实现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关系统与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对接,开展银行信贷审核业务领域审计报告批量自动检验、智能检验,公司理财、贸易金融等其它业务领域可参照信贷审核业务,实行审计报告批量检验。
根据《通知》,试点内容主要包含三项。一是加快推进系统对接,实现审计报告批量自动检验。在风险可控条件下,统一监管平台提供可以直连各试点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的接口,明确接入标准和技术规范。试点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对总行业务系统进行升级完善,实现与统一监管平台系统直连及数据校验。
二是同步更改内部规则,完善审计报告检验业务流程。试点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加快制定审计报告检验数据内部应用流程和方案,立足本机构信贷审核业务和其它业务实际情况,相应更改内部规则,明确客户在提交审计报告作为业务申请材料时,同步提供从统一监管平台下载的已赋码审计报告电子版原件,用于检验相关报告。
三是探索系统优化升级,推动审计报告检验创新发展。各方立足信息安全及风险可控,探索升级系统接口及数据检验模式,在检验审计报告真伪及状态的同时,核验相关关键财务指标,开展银行业务领域审计报告智能检验与分析;探索建立异常预警机制,对存在异常的审计报告进行标识预警,强化风险提示。
根据上述试点工作,《通知》确定了8家试点银行,分别是国家开发银行、中国 工商银行 、中国 农业银行 、 中国银行 、中国 建设银行 、 交通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招商银行 。上述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信贷业务和其它业务实际情况,可选择3至5家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一级分行(包含其下属全部支行)开展试点。试点具体区域由试点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行确定。
业内:试点的落地将造成三大影响
“近年来,不法机构假冒会计师事务所名义出具虚假审计报告,和个别会计师事务所为同一审计事项违规出具多份审计报告等乱象时有发生。以往的审计报告检验方式主要依赖人工,效率低下且难以全面覆盖。”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在接受记者微信采访时表示,通过开展批量检验试点工作,可以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自动检验、智能检验,提升银行业务审核效率,强化风险管控建立统一监管平台接口,实现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关系统与之对接,有助于监管职能部门实时追踪全国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伪,有效预防信贷业务底层资产做假风险,构建穿透式金融监管体系。
在王蓬博看来,试点的落地,会给信贷业务造成三大方面的影响:第壹,压缩虚假报告的操作空间,银行能获取更真实准确的顾客财务信息,从源头上降低信贷业务的信用风险,提升信贷资产质量;第贰,标准化的检验流程减少人工核验,信贷审批周期有望缩短;第叁,促使会计师事务所更加谨慎地出具审计报告,提高审计质量,减少违规行为,同时也能约束企业的财务行为。
记者了解到,为更好地推动试点工作,《通知》还对相关行业协会、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了要求,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强化对试点工作的指导。
具体来看, 中国银行 业协会应及时收集试点进程中遇到的政策问题和技术问题,向金融监管总局、财政部进行反馈。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规定将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在统一监管平台中申请赋码,并主动向客户提供已赋码审计报告电子版原件。各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赋码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各试点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制定试点工作具体方案,明确工作步骤,设定阶段性目标,及时总结评估,持续改进优化相关流程及业务系统,并做好政策宣传和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