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湖北 美尔雅 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美尔雅 ”,600107.SH)股票价格跌停。
这或是因为,4月18日晚间, 美尔雅 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兼老总郑继平于2025年4月18日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因涉嫌信息披露非法,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及郑继平立案。
IPO日报发现,近年来,监管层对上市公司从严监管,对信息披露违规、资金占用、财务做假等非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大。据IPO日报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经有近20家公司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侦查。
信息披露不准确
目前, 美尔雅 并未就被立案侦查的原因披露更多细节。
不过根据公司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存在关联交易未经审议且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等诸多问题。
决定书显示,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期间, 美尔雅 以开展能源业务、采购服装加工设备等方式向第叁方支付股权增资款、保证金、投资款等资金,资金最终流入 美尔雅 实控人郑继平的关联方材谷金带(湖北)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目前,上述资金已经归还。 美尔雅 未就上述事项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符合有关规定。
2022年, 美尔雅 与间接控股股东北京中纺丝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形成关联交易540万元。 美尔雅 未就上述事项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另外,2024年4月, 美尔雅 发布《关于会计过失更正的公告》,对2022年度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追溯调整。监管认为,上述事项反映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多家公司被立案侦查
Wind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已经有近20家公司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侦查,调查原因多为涉嫌信息披露非法。
例如,3月31日, 皇氏集团 和美晨科技在同一天对外披露,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其立案。
其中, 皇氏集团 称,公司自查发现,2019年原子公司皇氏数智有限公司与 泰安市 东岳财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签订《合伙协议》及《补充协议》,公司未及时披露《补充协议》,直至2023年11月才对《补充协议》主要内容进行披露。
还有公司则是涉嫌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侦查。
4月14日, 东方通 公告称,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立案告知书》显示,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公司立案。
尽管细节尚未披露,但从此前已袒露的一些财务瑕疵,可以推测此次财务数据虚假记载问题或许由来已久。
早在2024年5月, 东方通 曾因2022年收入确认不妥被北京证监局责令改正。其全资子公司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在2022年确认的“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智慧云脑项目”及“临沂临港公安天网工程升级改造项目”收入,因财政资金问题终止合同,造成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相关财务数据被调整。这一调整使得2022年净收入从调整前的5921.41万元修正为-3936.65 万元人民币,直接造成盈亏性质逆转。
东方通 公告称,若后续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理认定的事实,触及有关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值得强调的是,相关部门屡次强调对财务做假“零容忍”的鲜明立场。
2024年4月,国务院发布资本市场新“国九条”,明确要严肃整治财务做假等重点领域非法行为,尤其是严格退市执行,严厉惩戒财务做假等恶意规避退市的表现。
2025年3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对于存在严重财务做假的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行政处理、强制退市其实不是终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还将会同相关部门推进实施全方位、立体化追究责任。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也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严格根据《刑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对于因上市公司财务做假承受损失的适格投资者,中证投服中心将积极施展专业作用,综合运用支持诉讼、示范判决、专业调解、代表人诉讼等方式依法帮助投资者维护权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也将对相关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