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东方甄选发微博回应一起网络侵权纠纷判决。最近,就东方甄选与崔某网络侵权纠纷案, 北京市 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崔某上诉,维持一审原判。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法院认为,崔某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用;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均无不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判决其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根据判决内容,崔某需要在其运营的两个抖音账号——“东坡妹妹”(抖音号:yingziwu9729)和“Lily”(抖音号:9797Lily)上发布并置顶道歉声明,向东方甄选赔礼道歉,并赔偿东方甄选36000元。
2024年6月,崔某捏造并发布多条针对东方甄选的谣言,称“东方甄选文旅直播活动向 贵州省 政府部门收取巨额宣传费”,误导大量网友。
东方甄选在5月23日发布的声明中表示,针对恶意诽谤、抹黑的网络侵权行为,东方甄选将持续通过法律渠道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