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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瑞贝卡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警示函并进行整改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5-23 20:08:33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2024】 【募集资金】 【核心技术】 【上市公司】 【瑞贝卡】 【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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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讯 (记者肖艳青)5月23日晚,河南 瑞贝卡 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瑞贝卡 ”)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河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河南 瑞贝卡 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郑文青、朱建锐、胡丽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公司应要求就《决定书》中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公告显示,《决定书》提出以下五个问题:一是未按规定在2021年年报、2022年半年报和年报、2023年半年报和年报、2024年半年报中披露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和因关联方之间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引发的钱财占用事项。二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未及时披露。三是公司2023年末存货降价准备计提不充分。四是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五是部分董事、监事薪酬未经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

   瑞贝卡 表示,现行问题已整改完毕,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强化规范运作,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增进公司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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