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冠城新材(600067)发布公告,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薛黎曦的公告,其收到行政处理决定书。
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决定对薛黎曦建议他人买卖 冠城大通 的表现,处以150万元罚款;对薛黎曦短线交易 冠城大通 的表现,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经查明,在2024年2月期间,鉴于资本市场出现较大波动,薛黎曦作为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为稳定股票价格建议他人买卖股票。另外,薛黎曦作为 冠城大通 董事,使用其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 冠城大通 股票。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有关规定。
2025年一季度,冠城新材实现收入25.32亿元人民币,归母净收入34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