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6月17日讯(记者王婉莹)两年“寂静”后, 浙商证券 前总裁以原告身份重回公众视野。
目前, 杭州市 上城区人民法院公告披露,一宗原告为“王青山”、被告为 浙商证券 的劳动争议案件将于6月19日正式开庭审理。根据案由及业内消息,涉诉人即 浙商证券 原总裁王青山。不过,具体是何劳动争议,暂无明确信息。 
(图片来源:浙江法院网)
年报显示,王青山2022年在 浙商证券 的税前薪酬超216万元人民币,递延支付部分超192万元;2023年其在职4个多月,领取税前薪资56万元人民币,递延薪酬却有176万元。
券商高管状告“老东家”的诉讼虽不多见却也其实不是孤例。譬如,被 浙商证券 收购的国都证券就曾因类似纠纷被判支付前总经理639万元绩效奖金。
有律师向记者分析指出,券商高管劳动争议类型中,薪酬中递延部分较易引发争议,本质矛盾在于递延机制与劳动者权益的冲突,为减少争议,公司需完善治理与内部管理,平衡激励与风控,明确离职协议、细化责任等,并加强沟通与协商等。怎样在市场化激励与员工权益保障之间找到平衡点,仍是中小券商在转型中待解决的重要命题。
涉诉高管已离职两年
浙商证券 年报显示,王青山1981年12月诞生,曾任浙江交投副总经理、总经理;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兼 浙商证券 党委书记。2016年1月至2017年7月任 浙商证券 监事会主席,2017年8月至2023年5月任 浙商证券 董事、总裁、党委委员。
这位曾率领公司创下净收入高峰的“80后”总裁,在2023年3月被多家媒体透露在参会议时被“叫出会场”后“失去联系”。同年5月, 浙商证券 公告称王青山因“个人原因”辞去所有职务。尔后,王青山鲜有消息传出。
其任职期间,公司业绩波动上行。2021年, 浙商证券 实现近年来业绩峰值,营业收入164.18亿元人民币,净收入达21.96亿元人民币。次年营业收入进一步增长至168.14亿元人民币,净收入略下滑至16.54亿元人民币。
从最新业绩来看, 浙商证券 业绩营业收入下滑、净利增长。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158.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滑10.33%,净收入19.32亿元人民币,同比上升10.17%。今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9.9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滑22.89%,净收入5.56亿元人民币,同比上升24.17%。
据公司年报披露,2022年王青山税前薪酬为216.82万元人民币,递延支付薪酬为192.81万元。2023年由于在职时间4个月,领取税前薪酬56.27万元人民币,该年递延支付薪酬高达176.48万元。
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小然向记者分析指出,券商常见劳动争议类型中,券商高管薪酬中递延部分相对较易引发争议,首先,在条款有效性上,虽然监管要求券商对高管实施薪酬递延支付制度,但存在未履行民主程序,公示等情境下相关条款可能被认定无效;其次,递延支付制度通常与风险事件挂钩,若在递延期间公司出现风险事件,就其风险或亏损属系统性风险还是个人责任时往往存在争议;离职后递延奖金发放也存在较大争议的存在性,本质矛盾在于递延机制与劳动者权益的冲突,举证责任多由用人单位承担。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顶级合伙人张琦律师补充道,绩效奖金部分也是主要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实现发放条件。在实际案例中公司常以“重大损失”“未勤勉尽责”为由拒付,但法院倾向于要求公司证明高管存在个人重大过错,证明公司的损失与高管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
劳资纠纷频发背后,激励风控机制待完善
有目共睹的是,此类高管讨薪事件其实不是孤例。 浙商证券 收购的国都证券亦曾上演相似的剧本。
2021年,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则劳动争议案显示,国都证券原总经理常喆因追讨绩效奖金递延未支付部分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国都证券需支付常喆639万元绩效奖金。
早年间,民生证券前董秘李某也因公司未兑付递延奖金提起诉讼,历经多轮司法程序后终获胜诉,成功追回337万元递延奖金。
刘小然律师指出,券商常见劳动争议类型还包含违法解除劳动合约赔偿金、未休年假工资及补助、 股权激励 行权争议,离职后限制性股票或期权被单方作废引发的索赔、竞业限制与保密义务争议、其它奖金、加班费等。索赔金额维度既为围绕以上争议与纠纷的经济索赔,好比资金补偿金、赔偿金、欠付工资及奖金...。
“券商高管劳务纠纷背后原因映射出公司激励机制和风控不完善、权责界定模糊等诸多问题”,张琦律师指出。其举例,譬如,薪酬过度挂钩当期收益,重视短时间利益,忽视长期风险。加上风控监管较为滞后,造成冲突较为明显。另外权责界定方面,亏损若经委员会表决,则个人责任难以认定。高管兼具劳动者与管理者角色,解聘职务后劳动关系处理不妥也易引发争议。
而为避免纠纷,公司应书面确认离职原因,明确区分“个人原因辞职”与“公司解聘”, 避免模糊表述。补偿协议应明细化,公司需在协议中列明未支付工资、奖金、股权、竞业补偿等金额及支付时间。另外离职审计应区分责任,对高管任期内项目进行专项审计,若发现风险,需在离职前书面确认责任归属,避免事后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