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在2025年6月30日发布的行政处理决定书, 锦富技术 (300128)及其相关责任人因信息披露犯法行为受四处罚。
处罚的主要因素是 锦富技术 在2021年期间与供货商和客户开展金属品贸易业务时,未正确核算相关收入,造成其2021年第壹季度、半年度和前三季度的营业收入分别虚增5294万元、1.11亿元和1.72亿元人民币,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的20.02%、21.14%和20.74%。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
处罚决定中, 锦富技术 被警告并罚款400万元人民币,其老总顾清、当时担任总经理方永刚、当时担任财务总监邓浩及董事、当时担任副总经理兼审计委员会委员ZHANGWEI分别被罚款120万元、8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所有当事人需在收到决定书后15日内将罚款缴入国库。如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