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晚间,美登科技(BJ838227,股票价格74.16元,市值28.88亿元)公告称,公司及老总邹宇等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来源:美登科技公告
公告显示,经查明,公司存在如下三项违规事实:
其一,2017年至2023年5月期间,公司开创人邹宇、王良晶、苏鑫合计代公司员工黄鋆持有公司约0.51%的股份(以公司2017年总股本为基数,对应约15.24万股),造成招股说明书及2017年至2023年一季度定期报告中股东持股信息披露不准确;
其二,公司收购美满科技持有的杭州客数互动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及成都西阿爱木网络科技70%股权事项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三,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向一般户办款1277.42万元人民币,用于支付前期垫付的募投项目研发人员社保、公积金等费用,造成2023年、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披露不准确。
根据有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对美登科技及实际控制人、老总邹宇,董事、总经理马原,董事、副总经理王良晶,董事苏鑫,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徐靓依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美登科技声明,本次行政监管措施未对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造成重大影响,且不存在终止上市风险。针对监管要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表示将深化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体系,强化信息披露质量,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业绩方面,2025年一季度,美登科技实现营业收入3725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收入1106.6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