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7月8日讯,最近,中国人民银行 湖州市 分行发布了多张罚单,针对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多名员工的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
罚单显示,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非法事实包含: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违反货币金银管理规定、违反征信业务管理规定和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针对这些行为,中国人民银行 湖州市 分行对其被警告,并处167.5万元罚款。
另外,多名该行员工也受四处罚。当时担任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仙潭路支行企业信用报告查询员的王某,新市支行个人信用报告查询员的张某行,乾元支行个人信用报告查询员的沈某萍,雷甸支行企业信用报告查询员的宋某,雷甸支行个人信用报告查询员的姚某炜,仙潭路支行个人信用报告查询员的彭某,均被罚款0.5万元;
当时担任士林支行个人信用报告查询员的王某杰,武康支行行长的周某,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的李某林,均被罚款1万元;
当时担任乾中支行个人信用报告查询员的甘某豪,被罚款2.5万元;当时担任运维保障部总经理的沈某良,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