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强化旅游市场诚信建设10条措施》的公告。其中提出,对组织或承接“不得人心低价游”,有欺客坑客、强制购物等非法行为的旅游市场经营主体,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旅行社因被撤消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而被定性为严重失信主体的,其主要责任人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旅行社的主要责任人,有关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3年内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