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晚间, 云内动力 (000903.SZ)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当日收到云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2025〕2号)。因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1250万元。同时,公司股票将在7月10日(周四)开市起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 云内动力 ”更改为“ST云动”。
云内动力 主要业务是发动机业务和工业级电子产品业务。公司的主要产品包含发动机、配件及其它、技术服务、工业级电子产品。
《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显示,经查明, 云内动力 及杨波(现任老总、总经理,当时担任老总)、代云辉(当时担任董事、总经理)、宋国富(当时担任董事、总经理)、屠建国(当时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王洪亮(现任董事,当时担任董事、副总经理)、朱国友(现任财务总监,当时担任财务管理部部长)、张永齐(现任公司营销公司副总经理、无人智驾事业部经理)涉嫌违法的事实主要系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具体来看,一是销售和采购回扣、供货商索赔补偿、期间费用的会计核算不准确、不规范;二是未实际交付货物但开具发票并依据发票确认收入,造成虚构收入;仅依据发票确认收入,造成跨期确认收入;三是计提存货降价准备及应收账款信用减值不准确、未计提产品质量保证费用。
上述行为中,采购回扣核算不准确、推迟确认费用及少计费用、计提存货降价准备及应收账款信用减值不准确、未计提产品质量保证费用等行为影响利润总额但不影响营业收入。 云内动力 的上述犯法行为合计造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虚减营业收入1.80亿元人民币,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2.25%,虚增利润总额767.50万元人民币,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13.51%;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2257.72万元人民币,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0.47%,虚减利润总额1.02亿元人民币,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7.8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七条第贰款的规定,云南证监局拟决定对 云内动力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对老总杨波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董事、总经理代云辉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董事、总经理宋国富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屠建国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董事、副总经理王洪亮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财务管理部部长朱国友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营销公司副总经理张永齐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云内动力 表示,本次行政处理最终结果以云南证监局出具正式的行政处理决定为准。公司将根据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云南证监局要求,对上述告知书涉及的相关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过失更正和追溯调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财报显示, 云内动力 近年来业绩承压明显,已连续多年净收入亏损。其中,2023年、2024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3.17亿元、47.31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收入分别为-12.92亿元、-12.17亿元人民币。2025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01亿元人民币,同比减少13.77%,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收入为-2460.23万元人民币,亏损同比扩大183.56%。(实习生齐文泽对本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