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帽”首日,ST华铭(300462.SZ)股票交易跌停。
目前,ST华铭收到《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根据《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及过往披露信息,ST华铭全资子公司北京聚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利科技”)此前年度研发费用存在列支错误,相应事项造成ST华铭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ST华铭于2019年完成对聚利科技100%股权的收购,并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聚利科技2019—2021年度出现相应会计过失。经测算,相关费用调整后,ST华铭2020年及2021年涉嫌虚增、虚减利润总额分别为2531.54万元、3570.37万元。
错列研发费用
2019年,ST华铭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收购聚利科技100%股权,交易价格为8.65亿元人民币,其中股份对价7亿元人民币,可转换债券对价1亿元人民币,现金对价6500万元。当年10月,聚利科技并入ST华铭合并报表范围。
完成上述收购首年,聚利科技就存在研发费用列支错误问题。
过往披露信息显示,2019—2021年,聚利科技依据委外研发合同、发票、付款等信息,在未形成委外项目进展、用途、输出成果,也未对聚利科技的生产及创收发生本质影响的情景下,在年度中将支出判定为委托研发支出而列支进研发费用,造成ST华铭合并报表中研发费用大幅增加。
2023年10月,ST华铭对相应会计过失进行更正,将相应费用追溯调整至销售费用。
具体来看,2019—2021年,ST华铭研发费用分别追溯调整-135.92万元、-1334.72万元、-5990.77万元人民币,三年合计追溯调整-7461.41万元。
当时,ST华铭收购聚利科技交易还涉及业绩承诺。业绩承诺方承诺,聚利科技2019—2021年的净收入分别为6500万元、7800万元、8970万元人民币,三年合计承诺净收入为2.33亿元人民币。
上述会计过失更正前,聚利科技2019—2021年的实际净收入分别为4.93亿元、1.43亿元、-1.99亿元人民币,除2021年外,其余两年均完成业绩承诺。同时,聚利科技2019—2021年三年累计净收入为4.37亿元人民币,业绩承诺累计完成率为187.85%。
上述会计过失更正后,聚利科技2019—2021年的实际净收入分别调整为4.12亿元、1.79亿元、-1.49亿元人民币,三年累计净收入调整为4.42亿元人民币,业绩承诺累计完成率调整为189.99%。ST华铭方面表示,相应会计过失更正及追溯调整不会对上述2019—2021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发生本质影响。
虚假记载
因上述会计过失,造成ST华铭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
对聚利科技上述费用根据业务性质确认并根据权责发生制调整以后,经测算,ST华铭2020年涉嫌虚增销售费用、虚增研发费用等,因此虚增利润总额2531.54万元人民币,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的18.76%;2021年涉嫌虚减销售费用、虚增研发费用等,因此虚减利润总额3570.37万元人民币,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的16.90%。
另外,根据前期披露信息,因聚利科技费用跨期更正,造成ST华铭2019年度商誉确认金额存在少计及会计处理不妥的情形。相应会计过失更正后,将增加合并日前销售费用5899.09万元人民币,扣除递延所得税影响,影响合并日净资产为5014.22万元人民币,因此需追溯确认增加商誉值为5014.22万元。
不过,至2021年年末,聚利科技资产组评估值已大幅低于聚利科技资产组账面价值,故ST华铭2021年度对剩余商誉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当期商誉减值1.32亿元人民币。
鉴于ST华铭已主动进行过失更正及配合调查等情形,监管职能部门决定对ST华铭给予警告,处以150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及处以罚款。
因收到上述《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且被认定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ST华铭股票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根据有关规定,自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已满12个月,且公司已就行政处理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报进行追溯重述,ST华铭可申请“摘帽”。
实施其它风险警示后,ST华铭股票交易日涨下跌幅度限制不变,仍为20%。7月8日,“戴帽”复牌首日,ST华铭跌停。当日,ST华铭股票价格收于9.82元,下跌幅度为20.03%。
就相应事项,记者致电ST华铭方面采访。对方表示,目前公司暂时不便接受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