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晚间, 华铭智能 (300462)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当日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公司2020年、2021年年报涉嫌存在虚假记载。
经查,2019年, 华铭智能 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收购北京聚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聚利科技)100%股权。聚利科技于2019年10月并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聚利科技的电子不停车收费( ETC )等产品销售中存在第叁方居间、代理等服务。聚利科技对相关服务所引发的款项的会计处理存在以下不妥:聚利科技将第叁方居间、代理等服务所引发的部分费用确认为研发费用,但该类服务主要内容是进行销售推广、商务沟通、协助聚利科技获得销售订单等,应分类为销售费用,聚利科技未严格根据业务性质进行确认;同时,聚利科技还存在未根据权责发生制准确计提销售费用的情形。
上述问题造成 华铭智能 会计处理存在相应不妥,造成 华铭智能 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经测算, 华铭智能 2020年涉嫌虚增销售费用、虚增研发费用等,因此虚增利润总额2,531.54万元人民币,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的18.76%;2021年虚减销售费用、虚增研发费用等,因此虚减利润总额3,570.37万元人民币,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的16.90%。
因此,上海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五十万元罚款;对公司当时担任老总、总经理张亮给予警告,并处以七十万元罚款;对公司当时担任财务总监章烨军给予警告,并处以七十万元罚款; 对公司当时担任董事范丽娜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对聚利科技当时担任总经理韩智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同日, 华铭智能 公告,公司股票将于7月7日停牌一天,7月8日起复牌并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 华铭智能 ”更改为“ST华铭”,股票交易日涨下跌幅度限制不变,仍为20%。
截至4日收盘, 华铭智能 报12.28元/股,公司总市值22.25亿元人民币。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