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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粤通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广东粤通宝电子商务公司被罚10万元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7-17 17:02:28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7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 广东省 分行行政处理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广东粤通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受到警告、通报批判,并被处罚款1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近日更新的已注销机构名单显示,广东粤通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支付牌照已于7月10日注销。

  公开资料显示,广东粤通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曾用名:广东广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建立于2012年, 广东省 交通集团成员,位于 广东省 广州市 ,是一家以从事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金49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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