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中国人民银行 重庆市 分行发布行政处理决定信息公示表,对人保支付科技(重庆)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
公示表显示,人保支付科技(重庆)有限公司的主要非法事实包含: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 数据安全 保护义务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针对这些犯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 重庆市 分行对其作出警告、通报批判,并没收违法所得3698元,同时处104万元罚款。
另外,当时担任人保支付科技(重庆)有限公司风险合规部总经理的陈某舟,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犯法行为负有责任,被处4.1万元罚款。
据人保支付科技(重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介绍,公司原系重庆联付通网络结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立于2012年,注册资金2亿元人民币,是我国人保全资控股的第叁方支付机构。公司于 2014年7月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并于2019年7月顺畅通过续展,同时也是保险行业第壹家接入中国人民银行数字人民币互联互通平台的机构,拥有行业可靠的支付科技创新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最近,央行公布了一批支付牌照的续展结果,5家支付公司主动或被动不予续展。其中, 中国人保 集团旗下人保支付科技(重庆)有限公司在《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内已申请主动退出。人保支付成为业内第103张注销的支付牌照。
随着此次注销,人保集团将不再持有支付牌照,这距离其2021年10月花4亿元价格收购重庆联付通网络结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牌照,过去还不到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