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9月份,已经有3家支付机构收到监管职能部门“罚单”,分别为贵州汇联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联通支付”)、上海金诚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诚通电子支付”)、易通金服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通金服支付”)。
受访专家表示,3家支付机构均被“双罚”(即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均被处罚),为违规行为付出了代价。这再次为行业敲响了警钟。
监管广度、深度提升
汇联通支付被罚案例引发业界关注。中国人民银行 贵州省 分行行政处理信息公示表显示,汇联通支付因变更监事、顶级管理人员未经中国人民银行 贵州省 分行批准,被警告、通报批判并被罚款10万元。当时担任汇联通支付法定代表人的陈某对上述犯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5万元。
资料显示,汇联通支付于2011年获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牌照,有效期至2026年12月21日,业务类型为 贵州省 内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2024年支付业务类型重新划分后,该机构业务类型调整为储值账户运营Ⅱ类,业务覆盖范围为 贵州省 。
“这样的违法事由在支付机构‘罚单’中其实不多见。”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数字技术加持下,监管的广度和深度都有所提升。
“监管对相关机构进行‘双罚’,彰显出对相关犯法行为的警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对《证券日报》记者说。
另外,中国人民银行 山东省 分行行政处理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易通金服支付因违反预付卡管理规定、违反特约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 网络安全 管理规定、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等5项违规行为被警告、通报批判,并没收违法所得3346.05元,罚款180万元;当时担任易通金服副总经理毕某杰被罚款4万元。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行政处理信息公示表显示,金诚通电子支付因违反客户备付金管理规定,被处以罚款人民币125万元;当时担任金诚通电子支付老总洪某某被处以罚款7.25万元。
严监管态势持续
从行业来看,2025年以来,监管职能部门对支付机构的严监管态势持续,年内支付机构已收到超过50张“罚单”(以公布日期为准)。其中,违反机构管理规定、违反特约商户管理规定、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等成为违规主要情形。
“大额罚单”频繁出现。好比,汇元银通因存在6项犯法行为被罚没合计2431.42万元;北京雅酷时空信息交换技术有限公司因存在8项违规行为被罚没合计1199.237万元; 广州市 汇聚支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特约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支付账户管理规定等被监管职能部门罚没合计1061万元。
娄飞鹏表示:“支付机构需在经营管理、业务拓展等方面加强管理,将机构合规治理并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升治理规范性和透明度;同时,以科技赋能风控,以合规为基石,推动业务安全、持续发展。”
在支付机构合规建设方面,田利辉建议,机构需要从多方面发力。制度方面,需要建立覆盖全业务流程的合规制度体系;技术方面,要引入监管科技,利用 大数据 、AI等技术实时监控交易异常,提升反洗钱与反欺诈效率,防范数据泄露;战略方面,应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优先”,通过合规成本倒逼业务模式优化;企业文化方面,要培育全员合规意识,将合规培训并入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