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西监管分局近日披露的行政处理信息公开表显示,因贷款“三查”不尽职,极度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青海乌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30万元。
同时,伊永才(当时担任青海乌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老总)被罚款5.5万元人民币,李一鸣(当时担任青海乌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被警告。
资料显示,青海乌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名: 乌兰县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建立于2005年,位于 青海省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是一家以从事货币金融服务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金60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伊永才。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