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郑维汉)9月28日晚间,新光光电公告称,近日收到嵩县监察委员会签发的关于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老总、总经理康为民的《立案通知书》和《留置通知书》,康为民被实施留置措施。新光光电已举办董事会临时会议,由副老总王玉伟代为履行老总及法定代表人职责,由副总经理曲波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新光光电表示,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董事会运作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