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李秀梅)9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理信息显示,中国 太平洋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因坑骗投保人被保险人,被责令改正,处41万元罚款。当时担任中国 太平洋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银行保险部业务部经理刘泽东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当时担任中国 太平洋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银行保险部业务部经理王家豪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当时担任中国 太平洋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个险队伍发展与训练部责任人张鑫皓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