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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体育】易伟操纵-金陵体育-获利8334万元被证监会罚没1.67亿元后起诉,二审败诉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9-28 20:55:02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金陵体育】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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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裁判文书网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信息显示,54岁男子易伟在近19个月内,利用39个账户交易 金陵体育 (300651)获取利益8334万元之后,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没收8334万元违法所得并处以8334万元罚款后不服,上诉到法院。北京金融法院2025年5月9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易伟的诉讼请求。2025年9月15日, 北京市 顶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理决定书(2024 89号,发文日期2024年8月26日)显示,2017年9月4日至2019年4月18日,易伟控制使用39个证券账户交易“ 金陵体育 ”股票。采取了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和虚假申报等三种操作情况。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期间,易伟申诉认为,基于合法的投资目的交易“ 金陵体育 ”股票,没有谋取不法利益,主观上不存在操作证券市场的故意,不构成操作市场行为。认定操作证券市场行为缺乏标准,认定结果错误。,认定操作期间和操作行为终了日认定错误。对控制账户范围和控制期间的认定缺乏证据。认定案涉交易行为发生了危害结果的证据不足。操作行为已经超过2年行政处理时效。违法所得金额计算结果错误。

  经复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易伟不仅控制使用我及管理产品的证券账户,还借用他人证券账户,综合运用三种操作手法,在涉案期间反复、大量交易“ 金陵体育 ”,足以印证其具有操作股票价格意图。如何分配违法所得款项,不影响操作证券市场行为的认定。依据2005年《证券法》,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操作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查处操作证券市场犯法行为,于法有据。认定控制账户范围和控制期间事实明白,证据充分。操作期间、操作行为终了日认定正确。易伟操作行为对“ 金陵体育 ”的价钱发生明显影响。涉案期间“ 金陵体育 ”股票价格上涨112.13%,期间对应板块综指下跌13.15%,偏离达125.27%。其它市场因素对股票价格的影响,不能作为排除易伟行为构成操作证券市场行为的理由。易伟操作“ 金陵体育 ”的表现终了于2019年4月18日。相关证据完全可以证明我会发现本案违法线索的时间,未超过处罚时效。违法所得计算结果正确,同时已部分采用当事人意见。

  对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出的罚单为没收非法所得8334.22万元人民币,并处以8334.22万元罚款。

  为此,易伟上诉至法院。北京金融法院2025年5月9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易伟的诉讼请求。

  尔后,易伟上诉至 北京市 顶级人民法院。2025年7月21日, 北京市 顶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2025年9月15日, 北京市 顶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北京市 顶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显示, 北京市 顶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二审主要争议焦点与一审一致。一、关于认定易某实施涉案证券操作行为的问题。本案中根据在案的账户组交易记录、询问笔录等材料,认定易某操作期间为2017年9月4日至2019年4月18日具有相应依据,其间虽有个别日期没有交易行为,但不影响对整体操作期间的认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易某实施涉案证券操作行为具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并无不妥。

  二、关于被诉处罚决定的时效问题。本案中,涉案犯法行为发生于2017年9月4日至2019年4月18日,犯法行为存在连续状态,对其处罚时效的计算应当自2019年4月18日起算。而根据在案证据可以证明,2021年3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易某进行调查时已获悉易某决策买入的股票除了“ 三夫户外 ”、还有“某某体育”等股票的线索,其时距涉案犯法行为终了之日并未超过二年,故就易某涉案的犯法行为,不符合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情形,被诉处罚决定未违反前引规定。

  为此, 北京市 顶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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