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连续披露四则行政处理决定,均跟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有关。其中,最大罚没金额高达1.59亿元人民币。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消息,这4位被罚的当事人在案涉期间,均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
2018年2月至2024年10月,展某控制使用多个他人证券账户持有、买卖多只股票。最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展某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处罚没款合计1.59亿元人民币。
2008年3月至2024年10月,金某平使用他人证券账户违规持有、买卖多只股票。最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没收金某平违法所得500.50万元人民币,并处以500.50万元罚款。
2016年5月,邓某安通过他人交易相关公司股票。最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邓某安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17.50万元人民币,并处以35万元罚款。
2016年5月及2023年11月期间,赵某强通过他人交易相关公司股票。最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责令赵某强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7万元人民币,并处以25.67万元罚款。
记者了解到,这其中有两大案件格外值得注意。一是展某因违规炒股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罚没1.59亿元人民币,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这不仅是监管年内针对同类案件开出的最大罚单,更刷新了近年以来单案最高处罚金额纪录。二是民生证券在职保代金某平被罚没超千万元人民币,其“上岗即炒股”,从业17年违规炒股16年,跨越新旧《证券法》实施阶段,是近年“问题保代”中唯一因个人证券交易行为遭重罚者。
其实,员工禁股一直是证券行业的红线。《证券法》明确规定: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职员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它人员,在任期或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其它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或其它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尽管如此,类似的违规行为时有发生。近年来,监管严厉惩戒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行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此前披露数据,2019年至2023年五年期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共查办67起从业人员违法炒股案件,对139人作出行政处理。
从现有案例来看,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多是被以责令依法处理股票(如仍持有)、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为主。近年,同时被处以市场禁入处罚的案例多是当事人违法事情严重,案涉时间长,且多为管理层。
好比 招商证券 原执行总裁熊剑涛违规交易股票26年,被罚没6713.2万元人民币,同时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湘财证券前总裁孙永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最终被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罚没1842.29万元人民币,并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相比之下,展某被罚没的钱财要“更甚一筹”。
据行政处理决定书,展某也提出了申辩意见,称相关账户交易实质为代他人账户买卖股票、涉案投资非我决策及资金、相关证券账户与本案无关等陈述和申辩意见,请求减轻处罚。
不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经复核,在案证据完全可以证明相关证券账户由展某控制使用并交易决策,相应资金由展某控制使用,足以认定展某构成违规持有、买卖股票等犯法行为。并且,已充分考虑本案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后果,量罚适当。综上,对相关陈述和申辩意见不予采用。
2024年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执法情况综述显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去年开展打击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专项治理行动,对38名从业人员作出行政处理,对66名从业人员、7家证券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谈话等行政监管措施,合计104名从业人员被“点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