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热点 > 商业洞察 > 因贷款-三查-不到位等,浙江平阳农村商业银行被罚65万元,责任人易剑锋被警告

【浙江平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三查-不到位等,浙江平阳农村商业银行被罚65万元,责任人易剑锋被警告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1-6 21:27:27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11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理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平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三查”不到位,以流动资金贷款方式为固定资产建设项目提供融资,统计数据不准确,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罚款人民币65万元;对易剑锋警告。

  资料显示,浙江平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07月12日在 温州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王光领。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银行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来源:读创财经

手机扫码浏览该文章
 ● 相关商业动态
 ● 相关商业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