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报中证网讯(王珞)11月25日晚, 东江环保 发布公告称,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厦门绿洲环保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绿洲”)于近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 厦门市 税务局第贰稽查局下发的《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
据上述行政处理决定书,厦门绿洲于2015年9月至10月期间向个人销售方收购旧家电,取得销售方以外的第叁方沭阳源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50份,认证抵扣税额385.56万元人民币,列支主要业务成本2268.02万元人民币,造成少缴税款的后果已构成偷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壹款,对厦门绿洲偷税的表现处所偷税款0.5倍的罚款合计202.42万元。
资料显示, 东江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于1999年,是深港两地上市环保企业。目前公司已成长为以工业和市政废物的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稀贵金属回收为主,水治理、环境工程、环境检测协同发展的大型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