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伪造验收证明、虚增租赁收入, 远大智能 (002689)被罚600万元人民币,公司老总等多名高管同步领罚。
11月28日晚间, 远大智能 发布公告,去年4月30日,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非法,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今年11月28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辽宁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
告知书显示, 远大智能 涉嫌利用虚构的《验收证明》提前确认电梯销售收入,造成《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9年3月至2022年6月, 远大智能 在部分非买断式电梯产品未取得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出具的《监督检验报告》,客户未取得电梯控制权,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情景下,利用虚构的《验收证明》作为收入确认依据,将安置调试后的非买断式电梯销售收入(含安置费)提前确认为营业收入,并结转对应营业成本。
同时, 远大智能 涉嫌利用未实际履行的租赁协议确认租赁业务收入,造成《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1年8月,某科技公司与 远大智能 签订《厂房租赁协议》,约定租赁 远大智能 科技园办公楼A、B、C座及门卫(合计20,088.92平方)、研发新厂房(10,405.96平方),租赁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10月, 远大智能 与某科技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协议的补充协议》,补充约定《厂房租赁协议》自租赁物达到验收标准,并经双方书面签字盖章确认交房验收之后才正式生效。其后,上述厂房未达到双方约定的验收标准,《厂房租赁协议》始终未生效。但 远大智能 在未取得交房验收确认单的情景下仍确认对应租赁收入。
公告显示,上述两项犯法行为造成 远大智能 《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23亿元、0.66亿元、1.47亿元人民币,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的15.22%、7.24%、15.21%;分别虚增利润总额0.33亿元、0.22亿元、0.39亿元人民币,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1.48%、300.55%、286.69%;《2022年半年度报告》虚减营业收入0.16亿元人民币,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的4.85%,虚减利润总额0.23亿元人民币,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绝对值的42.96%,致使 远大智能 《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3年4月29日, 远大智能 发布《沈阳 远大智能 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前期会计过失更正的公告》进行了更正。
辽宁证监局认为, 远大智能 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贰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七条第贰款所述犯法行为。
辽宁证监局决定对沈阳 远大智能 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对公司当时担任老总康宝华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董事、总经理王延邦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
对公司当时担任财务总监王维龙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公司当时担任总经理陈光伟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公司当时担任董事、财务总监张楠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对公司当时担任董事、生产部门责任人孙成雨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公司当时担任安置维保部计划推进责任人王爽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另外,根据 远大智能 同日晚间公告,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1日(周一)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5年12月2日(周二)开市起复牌。复牌起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 远大智能 ”更改为“ST远智”;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2689”;股票交易日涨下跌幅度限制5%。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