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数科 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立方数科 ”,300344)严重财务作假案件被严肃查处。
11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不久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上市公司 立方数科 涉嫌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作出行政处理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
“经查,2021年至2023年, 立方数科 通过开展代理业务、融资性贸易、虚假贸易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6.38亿元、成本6.28亿元人民币。其中,2021年收入、成本分别虚增2.80亿元、2.77亿元人民币,2022年收入、成本分别虚增3.12亿元、3.05亿元人民币,2023年收入、成本分别虚增0.46亿元、0.45亿元人民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
立方数科 连续三年虚增收入和成本,极度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安徽证监局拟对峙方数科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汪逸等10名责任人合计罚款3000万元。同时, 立方数科 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
另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进一步指出,决定对本案所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行为正式立案侦查,涉嫌未能勤勉尽责的将依法严厉责罚。对于相关犯罪行为可能涉及的证券犯罪问题线索,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依法依规移送公安机关。
澎湃新闻记者查询 立方数科 2021年、2022年、2023年的年报显示, 立方数科 这三年年报的会计师事务所均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会计师均为方国权、陶雪茹。
据 大智慧 VIP,截至11月28日, 立方数科 收报3.36元/股,跌5.62%。
连续三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立方数科 公告表示,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32025001号)。因定期报告涉嫌信息披露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司及有关人员于2025年11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理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下称‘《告知书》’)。” 立方数科 称。
公告披露的《告知书》显示,经查明, 立方数科 等涉嫌违法的事实主要有三方面。
一是通过开展代理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其中,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2.18亿元人民币,占当年营业收入的39.10%,虚增营业成本2.18亿元人民币,占当年营业成本的47.76%;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3848.12万元人民币,占当年营业收入的6.38%,虚增营业成本3848.12万元人民币,占当年营业成本的6.74%;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1957.15万元人民币,占当年营业收入的10.24%,虚增营业成本1957.15万元人民币,占当年营业成本的11.92%。
二是通过开展融资性贸易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其中,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6136.98万元人民币,占当年营业收入的10.99%,虚增营业成本5875.74万元人民币,占当年营业成本的12.85%;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2.22亿元人民币,占当年营业收入的36.84%,虚增营业成本2.16亿元人民币,占当年营业成本的37.94%;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2629.79万元人民币,占当年营业收入的13.76%,虚增营业成本2565.64万元人民币,占当年营业成本的15.63%。
三是通过开展虚假贸易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2022年, 立方数科 虚增营业收入5103.66万元人民币,占当年营业收入的8.46%,虚增营业成本5052.62万元人民币,占当年营业成本的8.86%,虚增利润总额51.04万元人民币,占当年利润总额绝对值的0.33%。
《告知书》指出,综上, 立方数科 通过开展代理业务、融资性贸易、虚假贸易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造成 立方数科 披露的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2.80亿元人民币,占当年营业收入的50.09%,虚增营业成本2.77亿元人民币,占当年营业成本的60.61%;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3.12亿元人民币,占当年营业收入的51.67%,虚增营业成本3.05亿元人民币,占当年营业成本的53.54%,虚增利润总额51.04万元人民币,占当年利润总额绝对值的0.33%;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4586.94万元人民币,占当年营业收入的24.00%,虚增营业成本4522.79万元人民币,占当年营业成本的27.55%。
拟对当时担任公司老总、总经理、财务总监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安徽证监局认为, 立方数科 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表现,构成《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七条第贰款“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行为。
其中,汪逸当时担任 立方数科 老总,俞珂白当时担任 立方数科 董事、总经理,放任公司人员开展代理、融资性贸易和虚假贸易,未勤勉尽责,在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中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是对峙方数科上述犯罪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项良宝当时担任 立方数科 常务副总经理、董秘、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财报编制和信息披露,未审慎核查案涉业务的实质,决定对案涉业务使用总额法核算,在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中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是对峙方数科上述犯罪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杨威当时担任 立方数科 副总裁、智能产品事业部总经理,负责软件、硬件业务销售, 立方数科 2021至2023年年报涉嫌虚假记载的业务主要由其牵头开展,与 立方数科 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存在直接关联,是 立方数科 上述犯罪行为的其它直接责任人员。
靳先凤当时担任 立方数科 财务副总监、运营副总监,在2021年至2023年年报中为会计机构责任人,保证年度报告中财报的真实、准确、完整,未审慎核查案涉业务的实质,参与决定对案涉业务使用总额法核算,与 立方数科 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存在直接关联,是 立方数科 上述犯罪行为的其它直接责任人员。
郭文娟当时担任 立方数科 监事,负责母公司报表制作和母子公司报表明细合并,参与决定对案涉业务使用总额法核算,在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中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是 立方数科 上述犯罪行为的其它直接责任人员。
任斐当时担任 立方数科 监事,负责制作子公司北京北纬华元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纬华元)、北京东经天元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经天元)的会计单据和报表,对北纬华元、东经天元业务实质未审慎核查,在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中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是 立方数科 上述犯罪行为的其它直接责任人员。
马茂林当时担任 立方数科 副总裁,在2021年12月至2023年底分管营销业务,参与案涉业务的合约审批并签批同意,未审慎核查案涉业务的实质,与 立方数科 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存在直接关联,是 立方数科 上述犯罪行为的其它直接责任人员。
孙锋当时担任 立方数科 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孙剑非当时担任 立方数科 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成员,在公司坚持采用总额法进行核算后,没有进一步开展本质核查,未勤勉尽责,在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中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是 立方数科 上述犯罪行为的其它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犯罪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水平,安徽证监局拟决定:
一、对峙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
二、对汪逸、俞珂白、项良宝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0万元罚款。
三、对杨威、靳先凤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00万元罚款。
四、对郭文娟、任斐、马茂林、孙锋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五、对孙剑非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另外,安徽证监局指出,汪逸当时担任 立方数科 老总,俞珂白当时担任 立方数科 董事、总经理,放任公司人员开展代理、融资性贸易和虚假贸易,项良宝当时担任 立方数科 常务副总经理、董秘、财务总监,未审慎核查业务性质并决定使用总额法核算,造成公司连续三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违法情节较为严重。
因此,安徽证监局拟决定:对汪逸、俞珂白、项良宝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