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发布的公告,陕西中越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刘军毅收到行政处理。
行政处理信息公示表显示,陕西中越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托管注册资金和未按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登记,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8万元。
因上述犯法行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军毅受到警告并处罚款1.8万元。
资料显示,陕西中越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建立于2011年02月22日,注册地位于 陕西省 西安市 碑林区太白北路1号盛世广场第1幢2单元21607室,具有20处罚支机构。经营范围包含在 陕西省 行政辖区内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