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丹诺医药向港交所递交招股说明书,拟在港股主板上市。此次冲刺IPO,丹诺医药计划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核心产品的研究、开发、注册备案及商业化;其它候选产品的研发;建设自有生产工厂;运营资金等。
丹诺医药建立于2013年,是一家专注于细菌感染及细菌代谢相关疾病领域的 创新药 研发公司。目前,公司已建立起一条包含七项创新资产的研发管线,涵盖多个具有潜力的治疗领域。然而,在 创新药 研发这条布满挑战的道路上,丹诺医药正被连续亏损、负债高企、商业化不确定性及关联交易依赖等多重隐忧笼罩。
累计亏3.76亿元人民币,研发占比超八成
作为尚未实现商业化的 创新药 企,丹诺医药的业绩表现始终被“亏损”标签贯穿。招股书显示,2023年至2025年一季度,公司净亏损分别为1.92亿元、1.46亿元、0.38亿元人民币,累计亏损达3.76亿元人民币。“公司并无盈利,且自成立以来已发生重大净亏损”,“预计在可预见未来继续发生净亏损”,丹诺医药在招股书中坦言。
亏损的核心原因,在于 创新药 研发的“重投入”特性。数据显示,2023至2025年一季度,公司核心产品的研发开支分别为0.98亿元、0.57亿元、0.09亿元人民币,占研发总开支的比率高达90.7%、82%、65.3%,占经营总开支(研发+行政开支)的比率也达到76.9%、69%、48.3%。
对于 创新药 企而言,研发投入是推动企业发展的关键动力,但同时也给企业财务情况造成了巨大压力。截至2025年3月底,丹诺医药账上现金仅余1.46亿元人民币,但流动负债净额攀升至9.32亿元人民币,主要因赎回负债压力。尽管2024年通过E轮融资缓解了部分资金压力,但公司在招股书中明确,未来管线推进仍需依赖外部资本持续输血。 
(截图来自招股书)
对此,科技部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周迪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创新药 企‘高研发、高亏损’是行业特性决定的普遍现象。”同时,他指出这种模式对IPO的影响需辩证看待,“新药研发周期长(通常十年以上)、投入大(单药研发成本超10亿美元)、成功概率低,企业在产品上市前缺乏收入来源,一定依赖融资支撑研发,造成连续亏损。资本市场对 创新药 企的估值逻辑更偏重‘管线价值’(如核心产品的临床进度、市场潜力、技术壁垒),而非短时间盈利。只要企业能证明研发管线的科学性(如临床数据优异)、商业化潜力(如适应症市场规模大)、资金使用效率(研发投入聚焦核心产品),亏损本身其实不是IPO的绝对障碍(例如科创板允许未盈利生物医药企业上市)。”
不过,周迪也提醒,“若亏损规模持续扩大且缺乏明确的商业化节点(如核心产品上市时间不确定),可能引发监管对‘持续经营能力’的关注;另外,研发投入占比超80%需结合管线进度判断——若核心产品已进入后期临床,高投入具有合理性;若仍处于早期且管线分散,则可能被疑问资源浪费。”
管线有“全球首创”潜力,商业化与生产均存挑战
尽管财务压力明显,丹诺医药的研发管线仍具备一定竞争力。直到今天,丹诺医药拥有三项核心产品,即利福特尼唑(TNP-2198),是治疗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新分子实体(NME)候选药物;利福喹酮(TNP-2092)注射剂,一款潜在三靶点治疗植入体相关细菌感染的候选药物;TNP-2092口服制剂,全球首个用于治疗肠道菌群代谢相关疾病的多靶点候选药物。
但核心产品的商业化之路其实不是坦途。以进展最快的利福特尼唑为例,2024年11月,公司与远大生命科学就利福特尼唑在中国市场的商业化签订独家协议,并向公司支付第壹期里程碑付款2500万元人民币,以获得该候选药物的独家商业化权利。
但本站记者也注意到,该协议中两项关键条款隐藏风险:若丹诺医药未能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利福特尼唑首个适应症的中国上市许可,远大生命科学有权书面单方终止协议,届时丹诺医药需退还已收到的第壹期里程碑付款,除非双方协商一致继续合作并达成书面安排;若利福特尼唑未被并入2026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远大生命科学有权要求重新协商核心商业条款,双方需通过友好协商形成书面共识。
据招股书透露,利福特尼唑已于2025年2月完成III期临床试验,计划2025年8月底前提交新药上市申请(NDA),预计2026年末获批——这意味着丹诺医药需在约16个月内完成NDA提交及审批,时间窗口紧张。周迪指出,“理论上,核心产品成功上市是 创新药 企扭亏的关键,但需满足市场空间足够大、研发投入节奏可控两个条件。风险点在于,即便产品上市,也有可能面临医保谈判降价、竞品竞争(如同类药物上市)、销售渠道铺设不及预期等诸多问题,造成收入不及预期,难以扭转亏损。”
生产端的危险同样不容忽视。目前,丹诺医药的生产完全依赖合约开发及制造组织(CDMO),自有生产基地计划2028年投入运营,建设周期长且资本投入巨大。这意味着未来数年,若CDMO合作伙伴出现产能不足、技术问题或合作终止,将直接影响产品供应。
药明康德 身兼股东和大供货商,54%采购依赖引关注
值得强调的是,在丹诺医药的供货商体系中, 药明康德 的角色尤为特殊。
招股书显示,公司的供货商主要包含材料(例如消耗品及试剂)供货商、合约研究组织( CRO )及合同开发与生产组织(CDMO)在内的第叁方承包商。招股书显示,2023年至2025年一季度,丹诺医药向前五大供货商的采购额占比分别为49.5%、80.8%、81.2%,供货商集中度明显提升。
其中,“供货商B”在2023年和2024年为公司第贰大供货商,采购额分别占总采购额的16.0%、19.6%,2025年一季度,供货商B跃升为第壹大供货商,采购额占比攀升至53.5%。招股书透露,这是一家总部办公地位于中国上海的企业,在上海证交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提供CDMO服务,且该供货商为公司关联方。经进一步分析可知,该供货商为公司股东 药明康德 。报告期内,丹诺医药向 药明康德 旗下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1345.6万元、799.3万元、265.1万元。 
(截图来自招股书)
值得注意的是, 药明康德 不仅是丹诺医药的核心供货商,还是其股东——通过Wuxi Fund持有6.55%股份。报告期内,双方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1345.6万元、799.3万元、265.1万元。这种“股东+第壹大供货商”的双重身份,使得丹诺医药的独立性及关联交易公允性备受市场审视。 
(截图来自招股书)
数字经济 资深学者、壹通数字技术首席公关官罗富国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深度绑定 药明康德 是一把双刃剑。好处是这种外包效率高、成本可控;坏处是53.5%的采购额聚焦在一方,容易触发监管对独立性、定价公允性的问询。监管最担忧的不是比例,而是‘可替代性’。丹诺医药务必在招股书里给出PlanB:列出三家以上合格供货商、披露历次比价记录、说明技术转移可行性。只要证明自己随时能把订单切走,且交易价格与第叁方无明显不同,就能把‘依赖’解释成‘战略合作’。不然,一旦 药明康德 战略调整或提价,公司估值会被直接打折。”
此次丹诺医药冲刺港股IPO,业绩亏损的连续性、核心产品商业化的时间窗口、生产端的外部依赖,和与 药明康德 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将成为监管问询与市场关注的焦点。这家 创新药 企能否在资本的助力下,突破研发与商业化的双重关卡,实现从“研发型”到“商业化”的转型,仍需时间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