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内幕交易公司股票,南卫股份老总、财务总监被罚
中国基金报记者李智
8月7日晚间,南卫股份发布公告称,因涉嫌内幕交易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老总李平及财务总监项琴华合计被罚没近5000万元。
因涉嫌内幕交易
南卫股份老总、财务总监被处罚款
8月7日晚间,南卫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老总李平及财务总监项琴华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
经查,因南卫股份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占用公司资金,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造成公司股票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并停牌,对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在公开披露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五十二条第壹款规定的内幕信息。
该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4月28日。
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一条第壹项的规定,李平为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作为公司老总,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不晚于2023年3月10日。项琴华为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作为公司财务总监,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为2023年3月2日。
2023年3月14日至3月28日期间,李平控制、决策“李平” 国联证券 账户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合计卖出“南卫股份”818.4万股,成交金额4796.78万元。经测算,扣除税费后避损1177.67万元。
另外,2023年3月21日至22日期间,“项琴华” 国泰君安 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合计卖出“南卫股份”5.4万股,成交金额34.05万元。经测算,扣除税费后避损10.17万元。
江苏监管局认为,李平、项琴华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南卫股份”的表现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第壹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一条第壹款所述内幕交易违法情形。根据当事人犯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水平,依据有关规定,拟决定对李平没收违法所得1177.67万元人民币,并处以罚款3533万元;对项琴华没收违法所得10.17万元人民币,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上半年预亏超千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南卫股份主要从事透皮产品、医用胶布胶带及绷带、运动保护产品、急救包及护理产品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创可贴、贴膏剂、医用胶布胶带及绷带、敷贴、运动保护产品、急救包及护理产品等。
2024年年报显示,李平去年的年薪为60.21万元。截直到今天年一季度末,李平持股数量为1.19亿股,持股占比为41.12%。
7月14日,南卫股份发布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收入为亏损1200万元~1600万元。
对于业绩变化的原因,南卫股份称,公司部分产品原材料价格上涨,造成成本增加。受国际贸易政策、地缘政治和物流运输等原因的影响,部分产品订单受限,对收入和利润发生较大影响。
截至8月7日收盘,南卫股份股票价格报6.81元/股,总市值为20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