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拳出击信披违规,威创光电、 瑞贝卡 、*ST万方、*ST沐邦、 太原重工 5家上市公司被立案侦查。
Wind数据显示 ,2025年以来,有55家上市公司因信披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侦查,覆盖业绩预测失实、关联交易隐匿、重大诉讼未披露等多类违规行为。其中有9家上市公司和58名高管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处罚,相关公司和个人合计处罚1.106亿元人民币。
受访人士表示,相较于 2019 年,如今监管处罚范围更广,力度也明显增强。不仅缩短了从立案四处罚的时间,而且,在处罚上市公司的同时,同步追查实控人、董监高及中介机构的责任,在财务做假案件中,更是开启了对配合做假方的同步追究责任。
1.106亿元处罚金额
2025年以来,被立案侦查的上市公司家数明显增多,仅7月份以来,就有15家上市公司因为信披违规被立案。从公开信息看,财务做假、资金占用、业绩预告“变脸” 是处罚的重灾区。
康德智库专家、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顶级合伙人丁彦伶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信披违规类型包含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和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其中最为常见的信披违规类型是虚假记载。
记者梳理发现,处罚金额最高的上市公司是*ST苏吴。今年7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查明,2018—2023年,*ST苏吴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2020—2023年,公司连续4年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7.71亿元人民币,且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47.55亿元情况,致使上述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对*ST苏吴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老总钱群山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罚款, 十年证券市场禁入;对当时担任董事钱群英等其它4名责任人给予警告,罚款100万—200万元。合计罚款金额达305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ST苏吴财务做假案中再现第叁方主体配合做假行为,并且第叁方主体为其关联公司。
在资金占用方面,今年6月, 阳煤化工 公告披露, 阳煤化工 及原控股股东 华阳新材 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阳集团 ”)双双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 华阳集团 2021年占用 阳煤化工 资金,造成 阳煤化工 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 华阳集团 立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查明,2021年4月16日和2021年6月30日,在未经 阳煤化工 同意的情景下, 华阳集团 通过直接划转方式,将 阳煤化工 账户资金11.26亿元划转至 华阳集团 账户,占 阳煤化工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74%,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尽管2021年9月30日,被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然而, 阳煤化工 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中,未按规定披露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存在重大遗漏。最终, 华阳集团 领400万元罚单, 阳煤化工 两位相关责任人合计被处罚290万元。
这时,*ST天茂、*ST新潮、*ST金泰、*ST紫天等许多家公司因未按规定披露财报而被立案侦查。
“今年处罚中,大多涉及系统性做假、资金占用、虚假记载等严重问题,行政处理裁量综合考虑资本市场发展和投资者保护等原因,确保处罚必要、适当,并符合社会公序良俗和公众合理期待。”丁彦伶分析。
作为信息披露重大违规事项,财务做假一直是监管重点。目前信披违规“做假手段花样雨后春笋”,会计实务中哪些新兴舞弊迹象最值得审计师与监管方警惕? 如何识别“业财数据深度做假”或“供应链协同做假”?
“利用复杂的金融工具和交易结构进行财务做假,如通过特殊目的实体(SPE)进行表外融资和利润操作,这些SPE的设立和交易往往较为隐蔽,难以被普通投资者和监管机构轻易发觉;通过 大数据 做假,操作公司的线上销售数据、用户流量数据等,虚增业绩,由于数据量庞大且技术专业性强,增加了核查难度。”康德智库专家、北京京师(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诚冬向记者表示。
立案、处罚“加速度”
尽管被立案侦查的上市公司数量增加,但监管层调查效率也进一步提高。从年内上市公司公告被立案侦查到收到《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的间隔时间来看,监管效率越来越快。
其中,骑士 乳业 立案侦查速度最快,公司在公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的同时,就发布了收到《告知书》的公告。7月4日,骑士 乳业 公告称,因其在期货市场巨亏却隐匿不报的违规内幕,该公司及包含当时担任老总党涌涛在内的3名高管因未及时披露重大损失,被处以总计340万元的罚款及警告。
其次为 阳煤化工 ,公司6月25日发布被立案侦查公告,7月2日即收到山西证监局下发的《告知书》。 *ST京蓝 5月31日第壹次披露被立案侦查,7月9日即收到《告知书》,用时不足2个月。
Wind数据显示 2025年以来,有55家上市公司因信披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侦查,其中有9家上市公司和58名上市公司高管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处罚,相关公司和个人合计处罚1.106亿元人民币。
相较于2019年“顶格罚60万”的时代,当前处罚力度是否足以扭转主动做假?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金融系主任叶小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多家公司因信披违规被立案,说明监管在主动出击。但仅从处罚力度看,还不足以完全扭转 “收益 > 风险” 的做假动机。
在叶小杰看来,目前虽然罚款金额提高,相关责任人也被追究责任,但部分做假造成的潜在收益仍然巨大,使得一些企业和个人甘愿冒险。因此还需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强化执法的全面性与连续性,提高违规成本,才能更好地遏制做假动机。
值得强调的是,监管对上市公司处罚的同时,还同步追究实控人、董监高及中介机构责任。
刘诚冬关注到,过去十年,对违规信披公司和责任人处罚力度较轻,罚款上限较低。现在,立法层面推动修订《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大幅提升了罚款上限,如对违规信披公司和责任人的罚款上限分别由60万元、30万元大幅提升至1000万元、500万元人民币,《刑法修正案(十一)》还将违规披露信息的刑期上限由3年增加到十年。处罚逻辑从过去的宽松转变为如今的严厉责罚,并且更加重视构建行政执法、民事追究责任、刑事追究的多维度追究责任体系,强化对相关机构和个人的全面追究责任。
2025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重大违法类退市标准中,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其它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犯法行为,且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据记者不完全统计,2025年已经有多家公司因重大信披违规而被强制启动退市程序。这种“立体追究责任”是否能真正威慑违法者?
叶小杰指出,退市风险对遏制财务做假激动有震慑作用,当企业意识到做假可能面临退市,就会有所忌惮。但目前仅靠现有退市标准,难以完全有效遏制做假激动。当前“做假金额 + 比例” 的退市标准存在一定局限性,一些企业可能通过巧妙安排,使做假金额或比例避开退市红线。好比有的企业分阶段、分项目进行做假,让单个项目做假金额未达到标准,从而规避退市。
在叶小杰看来,退市标准需要进一步优化,可以商酌增加更多维度指标,如结合企业违规情节恶劣水平、对市场和投资者影响范围等原因综合判断,同时强化退市执行力度,确保退市机制真正施展威慑作用,让财务做假企业无处遁形。
随着退市新规下退市公司数量增多,监管“一追到底”严查退市前违规,坚决杜绝“一退了之”。今年3月28日,天津 富通信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富通信息 ”)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侦查。公开信息显示, 富通信息 已于2024年8月1日因触及面值退市指标退市。
谈及监管机构的执法偏重点,丁彦伶表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通常负责查办重大、跨区域或影响恶劣的案件,执法重点放在虚假记载行为,和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交易、违规担保为代表的控股股东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表现。同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不断加强对中介机构(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责任的追究,尤其是在IPO、重组和年报审计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