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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运作,三亚富溪私募收警示函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8-17 7:49:46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私募基金】 【海南证监局】 【有限公司】 【警示函】 【合同约定

  海南证监局近日公告,对三亚富溪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

  经查,发现公司存在不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投资运作且未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的情形,违反有关规定。

  根据规定,海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资料显示,三亚富溪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建立于2021年11月25日,法定代表人为张有宇。经营范围包含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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