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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英农业】华英农业因信息披露违规被要求责令改正 - 4名责任人员被出具警示函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8-25 16:15:39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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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在2025年8月25日发布的公告, 华英农业 (002321)及其相关责任人员曹家富、许水均、汪开江、何志峰受到监管措施。该公司因未及时审议并披露资产转让及放弃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 股权转让 优先购买权的表现,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具体而言, 华英农业 在2020年1月15日与杭州金弘三鸟羽绒制品有限公司签署的资产重组协议未能在2022年4月15日之前进行审议和披露。

  另外,在2023年3月,该公司放弃了对杭州新美羽绒制品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华英新塘49%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同样未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基于以上违规行为,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实施责令改正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员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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