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河北证监局发布公告,对方大新材(838163)及当时担任老总兼总经理杨志、董事会秘书张伟、财务总监马爱静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方大新材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相关内容不准确。第壹,公司财务核算及管理不规范,存在小金额营业收入跨期确认、部分研发费用归集不准确、存货减值核算不准确和个别应收账款账龄计算错误、个别固定资产转固时间滞后等诸多问题,造成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数据不准确。第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存在个别原始凭据不规范、研发工时的归集管理不健全、薪酬管理制度不完善、印章及合同管理不规范、采购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等诸多问题,造成公司披露的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相关内容不准确。
另外,公司还存在信息披露制度条款不符合规定和审计委员会运作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河北证监局指出,方大新材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公司当时担任老总兼总经理杨志、董事会秘书张伟、财务总监马爱静未能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根据有关规定,河北证监局决定对方大新材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对杨志、张伟、马爱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方大新材主要业务为快递物流包装的生产、销售和相关产品的研发,公司产品主要包含背胶袋、可变信息标签、防水袋、气泡袋。
2025年上半年,方大新材的经营业绩显现增收不增利的态势,营业收入4.2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7.96%,但归母净收入0.20亿元同比下滑25.56%。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