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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ST苏吴子公司犯骗取进出口退税罪 - 被判处罚金八百万元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9-8 21:45:25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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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9月8日, 江苏吴中 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苏吴)全资子公司 江苏吴中 进出口有限公司(简称“进出口公司”)涉及诈骗进出口退税案收到判决书。

  此前,公司曾于3月8日披露公告称,公司收到 湖南省 衡东县 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衡东检刑诉[2024]Z1号),认为进出口公司及当时担任进出口公司法定代表人、老总杨锋在2011年7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协助林锡钦等人实施诈骗出口退税,衡东检察院以诈骗出口退税罪(从犯)追究进出口公司及杨锋刑事责任。

  判决书显示, 江苏吴中 进出口有限公司犯诈骗进出口退税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八百万元。杨锋犯诈骗进出口退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3万元。对公安机关扣押被告单位 江苏吴中 进出口有限公司退缴的违法所得1600万元人民币,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ST苏吴在公告中表示,上述判决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运作,除已经披露的事项外,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

  校对贾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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